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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30 15: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昌江黎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4

2023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推动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62.84亿元,同比增长6.8%(按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63亿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61.39亿元,同比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54.82亿元,同比增长13.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8.6:37.7:33.7。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9117元,同比增长7.5%。

1  2023年全县主要经济指

指标名称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万元

1628360

6.8

第一产业

万元

466252

2.8

  第二产业

万元

613928

3.3

    其中:工业

万元

425169

-6.1

建筑业

万元

190647

29.7

  第三产业

万元

548180

13.5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万元

72267

3.9

住宿和餐饮业

万元

37775

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万元

72232

27.5

金融业

万元

52639

13.5

房地产业

万元

98412

40.0

其他服务业

万元

201207

5.8

人口

2023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5.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97万人、乡村人口14.31万人。按乡镇划分,石碌镇人口9.04万人、昌化镇人口2.89万人、海尾镇人口3.46万人、乌烈镇人口3.47万人、叉河镇人口1.54万人、十月田镇人口2.62万人、七叉镇人口1.92万人、王下乡人口0.34万人。按性别划分,男性13.31万人,女性11.97万人。按年龄结构划分,0-17岁人口5.48万人,占人口比重为21.69%;18-34岁人口6.08万人,占人口比重为24.06%;35-59岁人口9.77万人,占人口比重为38.66%;60岁以上人口3.95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5.63%。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3.56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33%。人口出生率9.13‰。人口死亡率6.79‰。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4.43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8.80%;15-64岁人口16.49万人,占人口比重为69.99%;65岁及以上人口2.64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1.21%。

(三)财政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亿元,比上年下降29.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4亿元,下降15.27%;非税收入4.31亿元,下降43.6%。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6亿元,比上年下降6.52%。

2  2023年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情况

单位   (万元)

比上年增减(%)

财政支出情况

单位  (万元)

比上年增减(%)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7040

-30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0638

-7

1.地方税收收入

63969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284

-37

#增值税

21492

-15

公共安全支出

20512

-33

企业所得税

5831

-46

教育支出

64011

0

个人所得税

2916

26

科学技术支出

5027

4

资源税

11886

-3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554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79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664

11

房产税

4536

30

卫生健康支出

41327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3515

22

节能环保支出

4292

-57

土地增值税

1731

225

城乡社区支出

19814

22

契税

3454

153

农林水支出

76109

1

2.地方非税收入

43071

-44

交通运输支出

9046

-51

#专项收入

8144

-3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751

-2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489

-51

住房保障支出

17926

41

罚没收入

4594

-8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50

-1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7258

25

债务付息支出

9260

1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11.82亿元,同比增长40.9%,其中,房地产投资7.19亿元,同比下降21.3%;非房地产投资104.63亿元,同比增长49.0%。从投资构成看,建安工程投资55.02亿元,同比增长12.2%;设备工器具购置36.29亿元,同比增长175.8%;其他费用19.04亿元,同比增长11.2%。从投资主体看,社会投资104.46亿元,同比增长41.2%;政府投资7.36亿元,同比增长37.1%。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支

2023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66元,同比增长5.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304元,同比增长8.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03元,同比增长4.4%,人均消费支出27821元,同比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7元,同比增长7.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963元,同比增长11.1%。

(二)强农惠农

2023年,全县常年蔬菜基地18个,常年蔬菜种植面积3819亩。冬季瓜菜种植面积15.06万亩、产量28万吨,热带水果种植总面积20.18万亩,收获面积16.17万亩,产量34.64万吨。橡胶价格保险53392.02亩、香蕉树风灾保险8919亩、制种水稻种植保险14151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7446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64.01万元,惠及农户15715户,补贴标准240元/亩。发放减船转产配套补助556.79万元,惠及渔民7人次;发放2022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657.16万元,惠及渔民342人次;发放特定水域专项渔船发放补贴804.4119万元,惠及渔民7人次;发放332艘渔船渔业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186.8万元,惠及1019名渔民。

2023年,创建1家热带作物标准化示范园,全县“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累计达到8个,其中,地理标志2个、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4个。2023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性检测85275批次,合格率99.95%,定量检测353批次,合格率98.87%。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023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9亿元,其中,安排产业项目衔接资金1.07亿元,占衔接资金总额56.6%。扶持发展产业项目23个,其中村集体产业项目20个。发放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471.5万元,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104户次。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等消费帮扶活动169场,其中,县级4场、镇级19场、村级146场,消费金额282.06万元,受益农户8675户次。发放小额贷款593户1757.88万元,贷款金额同比增长40.97%。

(四)就业

202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29人,城镇失业再就业人员380人,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0人,全县农村外出务工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63人。

(五)社会保障

2023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521人(含退休人员15569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733人(含退休人员12391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788人(含退休人员317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52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148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695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976人。

(六)社会救助和福利

2023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3144户7897人,其中,农村2293户6112人、城镇851户1785人。发放低保金4782.08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636户655人,发放供养金620.31万元。临时救助772户2906人,发放救助金404.846万元。发放孤儿福利金102人次13.77万元、困境儿童3226人次133.0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9人次50万元。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金44296人次806.145万元、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6.94万人次1113.47万元。

(七)教育

2023年秋季,全县学校87所(公办61所,民办26所)。其中,幼儿园43所(公办20所,民办23所),完全小学23所(公办22所,民办1所),小学教学点4个(公办),初级中学2所(公办),九年制学校11所(公办10所,民办1所),完全中学2所(公办),十二年制学校1所(民办),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学校)1所。全县在校学生42624人(公办36782人,民办5842人),其中,小学阶段在校生19406人(公办18282人,民办1124人);初中阶段在校生9503人(公办9246人,民办257人);普通高中阶段在校生4668人(公办3716人,民办952人),职业高中阶段在校生1647人。在园幼儿7440人(公办3931人,民办3509人)。

2023年秋季,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953人(专人教师289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人2846人、未入编特岗教师106人、编外高中教师1人。

发放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1776人230.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09人63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1-7级残疾学生169人16.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36人247.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320人64万元。发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990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95人。发放大学新生资助金143.5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7名。发放大学新生临时性生活及交通补助7万元,惠及大学新生104名。发放教育教学资助金29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教师27人。继续对脱贫户、监测户等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全程扶持,发放特惠性学生资助3957人915万元。

(八)科学技术

2023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8万元,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4个,涉及科普示范学校3个、科普教育基地1个。海南昌江鲜食大豆科技小院认定为第三批“海南省科协科技小院”。2023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为13.57%。2名科技工作者获评2023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

(九)文化体育旅游

2023年,全县有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村(社区)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6间。全年送戏下乡7场,其中文化惠民下乡演出7场。举办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海南省青少年羽毛球邀请赛、2023全国海钓锦标赛、2023年第十四届环海南岛公路自行车赛(昌江站)、2023年第七届东亚青少年国际象棋锦标赛、2023“博海争霸”职业拳击冠军赛等活动。

2023年,全县接待游客255.31万人次,同比增长32.1%。实现旅游总收入14.45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旅游接待过夜游客人数123.47万人次,同比增长34.6%;过夜旅游收入11.13亿元,同比增长34.6%。创建聚缘花卉园和兰花博览园2个国家2A级旅游景区、霸王岭(海南长臂猿)旅游小镇和王下乡旅游小镇2个省级旅游小镇、沙渔塘社区1家三椰级乡村旅游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和海南核电2家世界研学基地。

(十)医疗卫生

2023年,全县各类卫生机构150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12个。全县医疗机构共拥有病床位1039张。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229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3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564人、注册护士911人、药师(士)96人、技师(士)112人。

(十一)危房和棚户区改造

2023年,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69户,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68户,补助资金1036.144万元。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个,总投资1717.6万元,涉及楼栋45栋、户数659户、建筑面积58506平方米。

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为84238.22吨,无害化处量率为100%,全县城区(不含乡镇)建成区面积为12.3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4.19%,绿地率为37.5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14平方米/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59.52%。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

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有效监测天数36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53,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4、14.1、4、5微克/立方米,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

2023年,我县造林绿化11029.95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9.76%。森林蓄积量997.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59%。

(十三)节能减排

2023年,全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85.8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7%,万元GDP能耗1.309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3.6%,完成省下达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3.629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8.3%。2023年,全县清洁能源发电量108.2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1%;全县用电量27.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

(十四)安全生产

2023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减少4起,下降50%;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下降29%。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2023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9.82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6.63亿元,同比增长2.8%。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48.04亿元,同比增长1.1%;林业产值4.39亿元,同比增长0.8%;牧业产值6.28亿元,同比增长0.7%;渔业产值18.82亿元,同比增长12.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28亿元,同比增长2.2%。

3  2023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粮食

28003.7

2.2

糖料

239071.1

-4.7

蔬菜

355441.9

0.6

水果

346380.6

2.5

其中:香蕉

254917.6

-1.3

菠萝

22713.6

9.7

芒果

22561.0

8.5

荔枝

85

1.5

龙眼

568.7

8.7

橡胶(干胶)

8765.5

-5.9

椰子

153667

2.3

肉类总产量

15145.1

5

其中:猪牛羊肉

10857.5

18.9

禽肉

3888.9

-22.2

禽蛋产量

975.3

-67.3

水产品总产量

万吨

7.25

8.7

其中:海水产品

万吨

6.19

10.0

淡水产品

万吨

1.04

1.5

(二)工业

2023年,全县工业增加值42.52亿元,同比下降6.1%。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1.3亿元,同比下降8.4%。

按轻重工业分,重工业产值109.8亿元,同比下降8.3%;轻工业产值1.5亿元,同比下降19.4%。

按控股类型分,国有控股企业工业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0.2%;民营企业工业产值67.3亿元,同比下降13.8%。

按行业大类分,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产值17.6亿元,同比下降9.3%;非金属矿采选业产值0.5亿元,同比下降27.7%;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1.3亿元,同比下降24.5%;木材加工业产值0.8亿元,同比下降13.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产值1.7亿元,同比下降5.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47.9亿元,同比下降15.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2.5亿元,同比增长3.9%;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产值0.3亿元,同比增长45.5%;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产值0.2亿元,同比下降53.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37.5亿元,同比增长0.8%;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产值0.6亿元,同比下降18.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产值0.3亿元,同比增长7.4%。

4  2023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塑料制品

1502

-63.7

铁矿石原矿

万吨

591

-1.1

铁矿石成品矿

万吨

290

2.2

硅酸盐水泥熟料

万吨

987

-17.0

水泥

万吨

533

-14.9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37

4.4

成品糖

万吨

2.2

-22.9

黄金

千克

559

0.2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1319

6.4

万块

3739

-26.6

(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2023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9.06亿元,同比增长36.0%。房地产完成投资7.19亿元,同比下降21.3%。商品房销售面积15.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5.8%;商品房销售额12.49亿元,同比增长263.4%。

(四)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6亿元,同比增长8.5%。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5.80亿元,同比增长8.5%,乡村零售额4.56亿元,同比增长8.6%。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10.0%;商品零售额26.44亿元,同比增长8.3%。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22亿元,同比增长27.5%。2023年末,全县电信业务总量收入2.92亿元。固定电话用户2.7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4.21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55万户。全县公路货物周转量1618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7.4%;公路旅客周转量7795万人公里,同比下降8.0%。

(六)金融业

202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3.20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9.24亿元,同比增长10.6%;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76.30亿元,同比增长33.1%,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6.31亿元,同比增长18.8%。

注释

1.本公报大部分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核实数以各部门或《昌江统计年鉴¾2024》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儋州支行,森林数据来自林业,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昌江邮政局,通信数据来自县工信重点项目和节能数据来自发改委,旅游文化体育数据来自文局,保障性住房城镇绿化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住建,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数据来自民政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来自县乡村振兴局,科技数据来自县工信局和县科协,环境保护和减排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污水处理和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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