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相关部门
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县民政局等24家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涉及的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和工程项目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计,重要事项延伸到相关年度及下属单位、相关单位。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审计方式主要是对11家一级预算单位采取现场审计,13家预算单位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采取自查自证。根据审计现场抽查的11家预算单位2019年度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总收入91,00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37.31万元、事业收入18.95万元、其他收入3,402.93万元、上年结余37,344.64万元。总支出59,224.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47.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65.58万元,对企业补助483.82万元,年末结余31,761.7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此次审计涉及的大部分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规范编制部门预算,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但审计仍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低,预算指标分配不及时,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少记“三公”经费,未按规定注销长期不使用银行账户和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情况方面。
1.部分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资金指标分配不及时。
(1)2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连续三年未完成项目预算,预算执行率低。
(2)1个单位年初待分配指标分配不及时,导致部分乡镇连续3年支出率低。
2.13家单位资金盘活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长期沉淀,闲置于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涉及金额16,642.50万元。
(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方面。
1.6家单位10个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慢,执行率低于20%。
2.1家单位账务处理不严谨,造成虚增财政收入22.65万元,虚增财政支出14.18万元。
3.1个镇政府违规支出财政资金,涉及金额182.24万元。
4.4家单位少记三公经费3.17万元。
5.5家单位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84.51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方面。
1.1家单位物资采购调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涉及金额54.20万元。
2.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资产调拨工作程序,涉及金额229.65万元。
3.1家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及时核销盘亏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10.88万元。
(四)资金账户管理情况方面。
1.4家单位7个银行存款账户长期未使用,也未按规定销户。
2.2家单位未严格履行保证金退还工作职责,未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工作,涉及金额190.99万元。
(五)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方面。
1.2个预算项目推进缓慢,工期严重滞后,未及时发挥效益。
2.热带高效农业发展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财政资金闲置847.97万元。
3.2个乡镇边境地区补助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造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金额630万元。
4.中央彩票金公益金项目支出滞后,影响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正在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昌江黎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