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具体组织
2019年度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编制
本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6日至6月10日,对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县财政局编制的《昌江黎族自治县本级2019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6,665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28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9.62%,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0%。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7,046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398万元,比上年减少8.81%,完成调整预算的89.79%。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结转69,61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9,619万元,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173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97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35.54%,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776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1,33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4.39%,完成调整预算的93.77%。收支相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39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360万元,增长0.49%。基金支出88,038万元,增长16.56%。基金当年结余赤字5,678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6,2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年度政府收支预算,从财力上保障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正常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昌江县本级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未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涉及金额5,952.87万元。
(三)存量资金盘活重新安排后再次沉淀,涉及金额1,268.15万元。
(四)债券资金闲置1,096.52万元。
(五)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34,160万元。
(六)支出进度慢,个别项目连续两年均未支出,涉及金额103万元。
(七)公共卫生服务科目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275.23万元。
(八)公共卫生服务科目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进度缓慢情况。
(九)未按要求在30日内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指标396个,涉及金额33,260.70万元。
(十)截至年底尚未完成分配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指标4个,涉及金额1,116.98万元。
(十一)未按要求在6月30日前分配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10个,涉及金额389.79万元。
(十二)未按规定严格预拨经费范围。
(十三)预算指标文号管理不规范,涉及395个指标。
(十四)未及时清理财政出借资金,涉及金额1,868万元。
(十五)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按要求清理到位,仍有存量资金结存未收回财政,涉及金额16,673.57万元。
(十六)未按规定撤销8个可撤销未撤销财政专户。
(十七)项目库未按规定设立专项资金项目。
(十八)项目库管理不规范,存在为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安排预算情况。
(十九)项目库管理不规范,存在将单独批复概算的几个项目捆绑设立为一个项目情况。
(二十)已完工项目长期挂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正在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昌江黎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