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昌江海尾二英姐蔬菜摊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4-05-06)毒死蜱项目实测值为0.072,标准指标为:≤0.05,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4年5月30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2024年6月6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立案调查。
(二)查实同批次不合格芹菜5kg,除0.5kg损坏外,其余的4.5kg芹菜全部销售完毕,涉案货值60元。
(三)当事人销售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对销售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芹菜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3.对未按要求保存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或者记录台账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共计罚没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
(四)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6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复查,该菜摊已停止销售不合格芹菜,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总体整改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