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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22-04-15 10:10 来源: 昌江县林业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林业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江县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813件,其余事项无。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昌江县林业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昌江县林业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不够。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时,对上级要求理解不深入,存在公开不及时,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审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各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办。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内容转载自国务院信息公开栏目,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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