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制作安装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实施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制作安装项目,欢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遴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制作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
拟建设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详见附件,预算金额531278.43元。
四、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投标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本次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证明材料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即可)。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参考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信誉资质、业绩资料及行业服务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提交材料(第2-6项)要求按顺序装订。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遴选办法
1.由我中心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的所有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根据综合业绩、资质、信誉及报价择优选出一家公司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3.本次遴选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或邮寄到报名地址。
2.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3.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内环二路1号(青少年活动中心)。
4.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97693775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制作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
2.附件2:昌江黎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非遗学堂文化长廊制作安装项目施工图
昌江黎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