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供水价格
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水、电、燃气、教育、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规定,我委特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全面分析水价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全面查找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研判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形成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包含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专家评审劳务费、报告编制和备案费用、培训费等各类费用。
二、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人员组成、服务周期、服务工作节点序时进度,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是否含税及适用税率)等。
2.证照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专业资质(格)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企业纳税证明(免税可不提供),项目组成人员授权书、项目组成人员身份证及专业资质(格)证书复印件等;
3.工作业绩。法人或项目组成人员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表(不超过2页)。
4.承诺书。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近三年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次遴选只接受邮件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室(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县政府办公大楼203室,联系人及电话:郑女士,26698668)。邮件信封需注明“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风险评估”字样。
(二)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17:00前截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评估机构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单位的材料不予退回。
(二)业主单位从申报单位中,根据企业资质、相关业绩、报价等综合情况遴选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三)确定的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