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昌江县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补贴申报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要求,为做好我县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并符合验收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我委决定向社会遴选昌江县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补贴申报第三方服务机构,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意向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一)联合验收支撑服务。组织推进昌江县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验收条件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联合验收支撑服务。
1.负责审核企业准入材料;
2.负责整理汇总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明细,制定昌江县联合验收方案及进行信息披露;
3.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统筹审核并协调企业完善验收申报资料(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认证资料、备案资料、场站竣工验收等);
4.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咨询问题;
5.协助组织充电基础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会审验收材料并汇总报送昌江县发展改革委。
(二)建设及运营补贴发放支撑服务。提供昌江县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发放支撑服务。
1.负责审核及统计一张网服务平台昌江县辖区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订单数据,协调处理异常数据;
2.负责收集、协调企业完善建设及运营补贴申报材料;
3.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建设运营补贴标准,根据企业提交的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及一张网服务平台昌江县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订单数据,结合联合验收等结果,统筹审核建设、运营补贴申报材料及核算本市辖区内各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建设运营补贴;
4.负责汇总补贴申报材料并报送昌江县发展改革委。
(三)充电基础设施咨询服务。提供昌江县充电运营数据信息咨询服务,自合同签之日起一年内,每月向昌江县发展改革委推送昌江县辖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分析报告,至少开展两次昌江县辖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故障设备抽查并协调解运营商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问题。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昌江县行政辖区范围。
(二)服务费预算:服务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包括可能发生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等费用。
三、比选响应人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比选响应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项目报价函。
2.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工作计划、投入的人力及构成、项目完成时限等内容。
3.提供报名单位简介及有关服务工作现状、工作业绩等情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招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报名文件须密封包装送达。
四、报名、选聘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只接受邮件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县政府办公大楼20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昌江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方验收服务”字样)。
(二)选聘方法。
1.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报价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5%,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含)以上,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二)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09:00至2024年8月21日17:00止,逾期不予以受理(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钟先生;26698668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