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没有乡村振兴、就没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公开平台建设,例》,加强解读回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工资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的公信力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谋好篇、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完善制度建设
2021年6月2日我局挂牌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要求,对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等进行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标准化。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我县乡村振兴政务信息。
(二)解读公共政策
持续做好公共政策文件发布及配套解读工作,对我局牵头制定的《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在原文公开的同时及时进行解读。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累计在局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部门文件2条,人事信息1条。
二是新媒体政务发布情况。2021年“昌江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达1675人,共推送稿件281条,阅读量累计2671次。
(四)强化监督保障
压实工作责任,无视3工作实效。认真落实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海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台账》。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问责追责的情形,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在信息拟制的过程中,综合室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一律步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6月由县扶贫办改组成立,相关的“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因此公开的内设机构为过渡期的,待“三定”方案明确后按照正式的公开内设只能机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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