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97间铺面开展市场
价值评估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选聘1家资产评估机构对97间铺面(涉及16处资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欢迎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对97间铺面(涉及16处资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二、参选资格
参选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并且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三、时间要求
中选机构须于中选后1日内,安排能够承担评估任务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并于进点后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四、经费预算
工作控制价预算为捌万元(¥80000元),超过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评估费、食宿费、差旅费等。
五、报名材料
(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且具备开展资产评估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等佐证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设定的经费预算,否则视为为无效报价,取消报名资格。(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选聘办法
(一)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作为对应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单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可结合自身条件,将报名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送往(或邮寄)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市民广场二路财政局301室。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898-2669198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