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2020〕46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
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办发〔2019〕8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琼府〔2019〕60号)要求,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深化法治海南建设、省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整合行政复议职能,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职权,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立足于强化行政复议的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监督纠错功能,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
2.坚持改革创新。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纳入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中,在我县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科学把握改革时序,做到体制改革先行、机制完善和能力提升逐步跟进,确保行政复议职能、职责落实到位,不断适应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现实需要。
3.坚持便民高效。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当程序与便捷高效相结合,突出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专业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二、主要内容
(一)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司法局集中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通知》(昌编办〔2019〕10号)要求,由县司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全部划转到县司法局。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以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包括各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向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文书以县政府名义作出,加盖县政府专用印章。(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相关部门)
(二)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对往年以县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由省政府各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职能划转可能增加的案件数量,确定行政复议机构的机构设置、编制与人员配备,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和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改革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原则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结合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情况适当从相关部门连人带编划转,具体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事宜,专项报县委编办研究。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一般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加强行政复议业务培训, 推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
(三)健全行政复议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引导、转送以及集中承办等工作机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要求, 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 为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提供便利。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 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力度,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将依法协调、调解的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
(四)督促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依法及时受理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作用, 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 推动解决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现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或者参加行政复议过程中存在符合法定追责情形的, 由县司法局按程序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强化行政复议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指导, 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和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县政府支持县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工程建设,保障经费支持行政复议立案、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建设和有关装备配置。县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建成后配备1个行政复议立案室、1个听证(调解)室、1个档案室。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听证、调解、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健全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 统一采取邮政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各类行政复议文书。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 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纳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本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 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司法局和县委编办要发挥牵头作用, 加强对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 应确保政令畅通, 妥善做好工作交接, 确保无缝衔接。各相关工作部门应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支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和集中后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加强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宣传, 提升公众知晓率和信任度, 营造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良好氛围。县司法局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要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 使广大群众知晓行政复议程序的变化, 以及行政复议具有不收费用、程序便捷的突出特点, 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来解决行政纠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属条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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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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