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归档)
|
来源: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机关: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分享到:
|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昌江县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16号)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昌江县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措施详见附表1,昌江各乡镇政府及石碌镇各村(居)委会报备电话详见附表2。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昌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