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运行呈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 一、经济运行总体情况 初步核算,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43.74亿元,同比增长8.6%(按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两年平均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24亿元,同比增长2.0%,两年平均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59.84亿元,同比增长12.1%,两年平均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46.6亿元,同比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4.0%。从三次产业贡献率和拉动力看,第一产业增加值贡献率为6.5%,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贡献率为54.7%,拉动经济增长4.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贡献率为38.8%,拉动经济增长3.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9:41.6:32.5。 二、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建筑业保持高速增长。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增长46.1%,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13亿元,同比增长32.6%;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1%,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县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二)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9.66亿元,同比增长6.0%;实现增加值44.90亿元,同比增长6.4%,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1.9%,拉动经济增长1.9个百分点。从三大产业上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产值22.29亿元,同比增长2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64.93亿元,同比增长9.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34.00亿元,同比下降6.9%。从产品产量上看,铁矿石原矿产量615.0万吨,同比下降2.6%;水泥熟料产量1414.7万吨,同比增长4.3%,发电量99.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从经济效益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132.1亿元,同比增长19.4%;实现利润总额24.2亿元,同比增长41.8%;应交增值税8.3亿元,同比增长77.6%。 (三)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81亿元,同比增长36.1%,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4.5%,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成为继建筑业、规模以上工业之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89亿元,同比增长9.6%,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拉动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加值6.59亿元,同比增长9.1%,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拉动经济增长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77亿元,同比增长11.7%,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拉动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4.42亿元,同比增长7.0%,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6%,拉动经济增长0.2个百分点。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7.61亿元,同比增长4.0%,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 (四)农业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9.28亿元,同比增长2.7%。分行业看: 种植业保持快速增长。水果收获面积15.60万亩,同比增长8.2%、产量32.76万吨,同比增长7.8%,成为拉动农业经济的主力军。其中,香蕉产量25.32万吨,同比增长5.3%;火龙果产量2.02吨,同比增长28.9%;芒果产量2.17万吨,同比增长6.4%。种植业实现产值35.84亿元,同比增长3.1%。 畜牧业呈恢复性增长。畜禽总肉量11928吨,同比增长19.0%;其中猪肉产量4730吨,同比增长107.6%。全县生猪出栏量62439头,同比增长108.1%;生猪存栏123874头,同比增长118.5%,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89.2%。实现畜牧业产值5.51亿元,同比增长9.3%。 林业小幅下降。全县育种育苗面积、零星植树面积、原木采伐量分别同比下降30.0%、68.3%和22.2%,橡胶收获面积、产量分别同比同比增长6.2%、9.0%。实现林业产值2.58亿元,同比下降1.1%。 渔业小幅下降。全县水产品总产量77046吨,同比下降3.1%,其中,海水水产品68045吨,同比下降3.23%;内陆水产品9001吨,同比下降1.9%。全年渔业总产值13.29亿元,同比下降1.1%。 (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高速增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72.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51亿元,同比增长48.4%;对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拉动全省投资增长0.7个百分点。从投资主体看,政府投资完成5.79亿元,同比下降25.3%,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8.0%;社会投资完成66.34亿元,同比增长62.3%,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92.0%。从房地产与非房地产看,房地产投资完成10.90亿元,同比增长28.2%,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5.1%;非房地产投资完成61.22亿元,同比增长52.7%,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84.9%。从省重点项目看,全县3个省重点项目合计完成38.05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2.8%,成为拉动全县投资高速增长的主动力。 (六)消费市场趋势向好。通过举办“三月三”全省主会场节庆活动和全域全季旅游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速全县旅游市场回暖升温。全县接待游客总人数232.36万人次,同比增长168.5%;实现旅游收入11.54亿元,同比增长73.9%,其中,接待过夜游客101.05万人次,同比增长50.1%,旅游接待过夜收入8.48亿元,同比增长88.3%。在商品促销和节假日消费活动带动下,实现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24亿元,同比增长16.1%。分区域看,城镇地区22.55亿元,同比增长18.5%,占74.6%;乡村地区7.70亿元,同比增长9.4%,占25.4%。 (五)财政收支一升一降。在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海南核电开始贡献增值税以及涉黑资产处置收入的带动下,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7亿元,同比增长10.0%,完成年度目标的101.9%。其中,罚没收入9.76亿元,同比增长141.6%;增值税收入7.43亿元,增长19.4%;资源税收入1.86亿元,增长31.8%。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0亿元,同比下降7.9%。其中,民生科目支出31.43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9.2%,同比下降11.2%,成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的主要因素;农林水支出增长36.9%,教育支出增长0.3%,卫生健康支出下降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7.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11.5%,城乡社区支出下降56.6%,节能环保支出下降14.5%。 (七)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18元,比上年增加2422元,同比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76元,比上年增加3135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13元,比上年增加1592元,同比增长10.0%。全县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由2020年的2.37缩小至2021年的2.33。从收入的四项构成上看,一是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830元,同比增长5.4%,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0.1%,二是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679元,同比增长28.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2.2%;三是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520元,同比增长2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7%;四是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788元,同比增长2.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0%。 三、主要经济指标对比情况 (一)对比全省水平。8项主要经济指标中,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的指标1项,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38.2个百分点;增速低于全省水平的指标7项,GDP增速低于全省2.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于全省10.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省1.0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省3.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低于全省2.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低于全省8.4个百分点。 (二)对标全年目标。在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和农村)、财政收入等6项指标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指标5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高出全年目标36.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出全年目标6.1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出全年目标2.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出全年目标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出全年目标1.5个百分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指标1项,即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全年目标1.4个百分点。 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运行总体高开低走。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同比增长20.3%、15.7%、10.1%和8.6%,呈高开低走的发展态势,且回落的幅度较大。主要表现为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恢复相对较慢,造成同期基数较小,因此,2021年上半年经济增速相对较高。而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工业产值逐步回落,消费市场达不到预期目标,导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呈现较大幅度回落。 (二)农业经济贡献较小。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仅为2.0%,低于全省1.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6.5%。一是种植业产值增幅较低,仅为3.1%;二是畜牧业产值虽然保持9.3%的增幅,但其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较低,拉动作用明显不足;三是林业、渔业产值同比下降1.1%,进一步拉低了全县农林牧渔业产值增速,其中造林面积下降25.8%、原木采伐下降22.2%、水产品总产量下降3.1%。 (三)工业生产后继乏力。一是受国内大宗商品价格管控影响,7-11月,各月度铁矿石产量均为负增长,导致累计产量增速从上半年增长6.6%回落到全年的-2.6%。二是受生产线检修和市场需求收缩影响,水泥熟料产量同比增速从上半年的9.0%回落到全年的4.3%,水泥产量同比增速从上半年的29.3%回落到全年的10.9%,发电量同比增速从上半年的16.7%回落到全年的2.1%。三是重点企业产值下降,其中华盛累计产值除1-2月同比正增长外,其余月度累计产值同比均为负增长。 (四)投资项目推进不均衡。一是单纯依靠个别项目拉动,3个省重点项目就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2.8%,其余90个项目仅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7.2%。二是政府投资项目缓慢,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2.1%。三是新增投资动能不足,全年新开工投资项目27个,比2020年减少10个;完成投资8.92元,比2020年减少3.36亿元。四是超七成项目投资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在全县93个投资项目中,未达到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67个,占总项目数的72.0%。 (五)消费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欠佳。一是企业亏损面广,负债率提高,经营压力加大。2021年限上贸易法人企业营业利润、营业额均为负增长,住宿餐饮业大面积亏损,企业亏损面达到了83.3%。二是受扶持政策取消及疫情影响,从2021年4月开始取消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税率由3%恢复至4%,加之疫情时有反弹,居民消费习惯趋于保守,企业生存进一步加压。 五、2022年经济工作建议 2022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县“两会”精神,继续推行“按季抓、月跟踪”,全力抓好全县经济工作,努力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亿元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全力落实生产要素保障,确保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支持工业企业做好市场供需对接。抓好华润建筑垃圾消纳场、大宗固废处理项目等工业项目顺产达产,增强工业经济增长后劲。抓好碳酸锂电池正极材料、超高纯电解铁等先导性项目落地。落实《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核电优势,筑巢引凤,引进一批大中型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核电关联产业入驻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大力促进旅游和消费增长。精心打造全域全季旅游,精心策划“春赏木棉红、夏品芒果香、秋游棋子湾、冬登霸王岭”主题旅游活动,利用“三月三”、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活动,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带旺人气拉动消费。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和建设旅游项目,加大棋子湾旅游度假区、霸王岭国家热带雨林公园、海南核电科普工业基地、海尾国家湿地公园、王下乡“黎花三里”文旅小镇等旅游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引导涉旅企业推出全年全季旅游优惠套餐,吸引游客,刺激消费,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超市、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市场主体举办优惠促销活动,拉动本地居民消费水平。 (三)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壮大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推动“十大特色种养业”迈向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海尾智慧渔业产业园开工建设,加快昌化渔港升级改造。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完成高标准农田1万亩建设任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四)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启动“六水共治”,完善生产生活用水设施工程,继续推进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霸王岭至王下旅游公路建设,加快山海互通旅游公路改造提升进度,确保昌江汽车站竣工运营。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县4G优质提升、5G全域覆盖。坚持“项目为王”,强化项目推进责任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专班”服务。加快昌江核电二期、小堆示范工程、核电人才房、县委党校、江越原种猪养殖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储备,精心谋划一批前瞻性强产业项目,建立健全多层次、滚动发展的项目储备机制。 (五)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突出以收定支,强化“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保障底线。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和黑财减收带来的压力,强化目标责任和综合治税,合力堵塞税收漏洞,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争取,抓好部门项目储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六)抓好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以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纳入省级园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园区管理机构调整、运行模式改革、先导区开发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开展招商引资,采取“以商招商”“上门招商”等方式,依托海南核电产业,围绕“强链、补链、延链”,瞄准高端材料、低碳制造、光伏组件、智慧储能、海洋科技及核电关联产业,招引一批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户昌江。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金饭碗”的理念,开展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活动,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激活发展动力。建立更优质的服务机制,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快构建“市场主体说了算”、企业和服务对象全面参与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6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行“准入即准营”,探索推进“最低市场准入、最简权力清单、最优审批服务、最有效监管”,以优良的营商环境,助推“山海黎乡·纯美昌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