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Baidu
map
首页 > 市县级部门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0-12-09 15:39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征收 1.启动要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3.房屋调查登记: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5.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资规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入户现场宣传
政务公开栏  图书馆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评估 1.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2.被征收房屋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县资规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入户现场宣传
政务公开栏  图书馆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补偿 1.分户补偿情况:分户补偿结果
2.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县资规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入户现场宣传
政务公开栏  图书馆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26699106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6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602000102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昌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