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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8-09-29 09:27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项目 子项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95)  行政处罚 46902600ZF-CF-0095 侵占破坏土地(耕地)类行政处罚 4.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81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法规】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39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81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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