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
1 | 行政许可 | 46902600NX-XK-0001 | 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申领 | 1《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 县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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