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共服务 |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2.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3.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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