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XF-CF-0014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或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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