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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

发布时间:2016-07-26 15:18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
BF-CF-0052

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

 

《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公安边防机关查获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对成品油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查获的走私成品油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昌江公安边防支队或各边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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