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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13 11:32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GL-CF-0013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县公路局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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