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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28 11:00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检查

46902600SY-JC-0005

对药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订)
   
第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昌江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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