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检查
46902600SY-JC-0005
对药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订) 第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昌江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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