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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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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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6902600YG-XK-0004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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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
昌江黎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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