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职责边界表(无)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公共服务事项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负责本县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审核工作 |
核定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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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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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发放、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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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本县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 |
审验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处方、诊疗报告、病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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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保险待遇,结付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保险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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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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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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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本县城镇从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工作 |
工伤事故申报、工伤待遇资格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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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工伤认定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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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工伤、生育医疗费,给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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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浮动费率制度,调整抚恤金,计算及拨付无工伤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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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参保工伤、生育人员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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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注销;核发社会保险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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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资料登记、归档和管理,核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记录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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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接续及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和支付、负责全县破产、改制、重组、转让、合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算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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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保基金运行管理 |
主要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支付状况;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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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编制、调整及执行工作;审核办理保险基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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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资料,提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资料及账务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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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
主要负责负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了解,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确认,开展接收、管理企事业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建立基本数据库,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离退休人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完善等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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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企事业单位做好退休党员移交社区管理的工作,并做好破产、改制企业退休党员转入社区管理。负责做好高龄、孤寡、重病、特困、残疾等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工作、帮困解难工作。作好社保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 |
二、职责边界表(无)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昌江县本级参保单位征缴稽核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昌江县本级参保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1)稽核参保单位实际缴费人数是否与职工人数、参保人数一致;
(2)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保费;
(3)缴费申报额是否与单位实发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收入一致。
3.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年度稽核计划、业务经办、群众举报中的线索发现的疑点,或采取随机抽样等方法确定稽核对象,采取定期稽核和不定期稽核、通知稽核和突出稽核、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的方式进行。
4.监督检查措施
稽核人员分析业务系统信息数据,结合行业特点、行业平均收入、就业情况等进行评估,发现未如实参保缴费的疑点;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5.监督检查程序
(1)对稽核对象认真分析,准备必要材料;
(2)书面通知被稽单位,告知被稽核单位和个人有关稽核内容、时间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3)进行实地稽核,核查有关资料;
(4)情况汇总;
(5)反馈意见,通报稽核结果,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提出建议意见;
(6)用人单位整改,补报参保人数、补缴社保费;
(7)将稽核相关资料归档。
6.监督检查处理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予以纠正;一时不能完全纠正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改正。对少报、漏报缴费人数和工资基数的,按重新核定的缴费基数予以补缴。对少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法定程序清理收回。对弄虚作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立即停发,并依法追回自己非法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监督检查内容
(1)就医的人员情况,包括在院人数,入院诊断,住院时间,二次返院和转院等;
(2)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有挂床住院、叠床住院、冒名住院、推迟出院、不合理(过度)检查、用药和治疗、安排不符住院指征者住院治疗、应该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让患者个人承担等;
(3)服务管理情况:包括病案登记管理是否真实、医师是否取得医保服务资格、医务人员是否掌握了解医保政策法规等。
3.监督检查方式
(1)通过信息系统监控检查;
(2)日常巡查;
(3)突击检查;
(4)专项检查;
(5)专家评审;
(6)暗访;
(7)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电话;
(8)年度检查。
4.监督检查措施
通过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联合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开展医保基金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改进医保付费方式。
5.监督检查程序
(1)通过信息系统监控检查程序:调阅有关信息系统。
(2)日常巡查程序:根据日常工作安排和信息系统监控的情况,调出相关参保人员的资料,确定需重点检查的科室和病人。查看病人的住院基本情况,根据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3)突击检查程序:检查前做好相关工作和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和目的,呈报主要领导审批;根据检查内容和目的,不定时地直接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根据检查内容和目的,参照日常巡查的项目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给出处理意见。
(4)专项检查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主要领导审批,根据检查内容,明确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到达定点医疗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后,按计划和分工逐项进行检查,固定有关证据,如实记录并向定点医疗机构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签字确认;汇总、分析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评审程序:根据检查需要和专项工作安排,确定邀请评审员的类型;组织评审员对病历、处方或存在争议的政策问题进行评审,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审结果作为处理、处罚依据之一,汇总后呈报主要领导。
(6)暗访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主要领导审批;直接与参保人或公医享受人员取得联系,向其了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况或者违规情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笔录。汇总后呈报主要领导。
(7)监督举报程序:接受信箱举报信、电话举报、来人来访举报,做好登记,调查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处室讨论形成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批示后反馈。
(8)年度检查程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股室抽调人员,每年第1季度用1个月时间全面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
6.监督检查处理
经过监督检查,对违规医疗费用按程序对医疗机构进行扣款或拒付处理,必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涉赚违法犯罪的行为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领取养老待遇人员。
2.监督检查内容
(1)认证离退休人员提供信息是否与预留信息前后一致;
(2)异地认证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是否存在离退休人员死亡不报或延缓申报,由亲属继续冒领养老金问题。
3.监督检查方式
(1)每年3-6月进行领取养老金年度资格认证。
(2)对生存状况可疑人员安排上门走访。
(3)根据认证过程中或社会监督举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进行调查。
4.监督检查措施
每年2月底公告进行退休人员认证起止时间(3月到6月);根据人群分布情况设立认证点开展认证工作,接待认证办理;对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对邮寄的异地认证材料进行辨别、登记。
5.监督检查程序
(1)列出工作计划和方案;
(2)开展认证工作;
(3)确定已认证人员和未认证人员;
(4)发布公告,督促补充认证;
(5)对可疑人员上门走访。
6.监督检查处理
(1)停发未认证人员基本养老金;
(2)追回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
解答社会保险有关业务政策以及业务经办问题;指导参保人业务经办流程、应提供资料等。 |
办公室组织 |
26628699 |
2 |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
按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
办公室 |
26628699 |
3 |
个人自助终端机查询服务系统 |
个人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登录系统查询个人基本信息与缴费、待遇等情况。 |
社会化管理股 |
26622358 |
4 |
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告 |
对上年度县本级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余进行社会公告。 |
基金股 |
26639358 |
5 |
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 |
每年给参保人寄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单。 |
保险关系股 |
26885566 |
6 |
昌江县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企业参保情况、企业职工参保情况的信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及证明。 |
保险关系股 |
26885566 |
7 |
提供待遇查询服务 |
为参保单位、参保退休人员等提供有关养老保险待遇查询服务。 |
养老保险股 |
26622358 |
8 |
医疗保险信息告知 |
公补个账划拨、医疗个账划拨、缴费到账,养老待遇等信息短信告知。 |
保险关系股 |
26639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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