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职责边界表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昌江县档案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计划。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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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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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档案工作的发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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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档案年报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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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
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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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设置的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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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本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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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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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全县《档案法》落实情况,依法受理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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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档案理论、科技的研究,推进档案工作的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
组织和开展档案理论、科技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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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档案现代化的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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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县档案馆保管范围内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接收、整理、研究和保管;以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材料,为社会提供服务。 |
对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进行接收、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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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征集散存社会民间能够真实反映昌江历史的珍贵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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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和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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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馆藏档案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汇编档案资料,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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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开展全县档案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
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举办档案展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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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全县档案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县档案员的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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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与相关单位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无)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1.档案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3.档案安全保管情况;
4.档案立卷归档情况;
5.档案集中保管情况;
6.档案移交进馆情况;
7.档案提供利用情况;
8.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实地走访、检查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情况和档案保管设施配备情况。
五、监督检查程序
1.通知被检查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具体时间。
2.对被检查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出存在问题。
3.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4.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档案法》或相关档案法律法规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制表单位:昌江县档案局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
向持有合法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提供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
昌江县档案局 |
26657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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