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 WJ-CF-00010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收费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县物价局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琼ICP备08000213号
维护: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维护联系:0898-26698616 cjgx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