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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21 17:08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GX-CF-0013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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