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
|
项目 |
子项 |
||||||
行政处罚 |
46902600LY-CF-0070 |
对伪造、倒卖、转让有关野生植物证件、文件、标签行为的处罚 |
【法规】《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昌江县林业局 |
|||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琼ICP备08000213号
维护: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维护联系:0898-26698616 cjgx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