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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检查的权力

发布时间:2016-07-18 09:59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 SJ-JC-0002

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检查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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