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检查
46902600SL-JC-0008
供水企业售水量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核实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实际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应缴污水处理费的汇算清缴工作。 对因用水户欠缴水费、公共供水企业核销坏账损失的水量,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不计入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实际应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水量。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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