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
职 权 名 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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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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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02600MZ—CF—0022 |
擅自挖掘、损毁受保护坟墓或公墓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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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擅自挖掘、损毁受保护坟墓或公墓的,每挖掘、损毁一个坟墓,由民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
昌江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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