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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2016-07-26 17:34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其他

46902600GA-QT-0016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昌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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