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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发布时间:2016-07-15 17:03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46902600 JY-XK-000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申请筹设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二条、第九条至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

县教育局

 

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和办学许可证的核发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和办学许可证的核发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的审批和办学许可证的换发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的审批和办学许可证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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