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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财政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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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党中央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县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指导查检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 负责审批县委直属机关党组织机构的建设、撤销、换届选举等工作,审批党总支、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四) 协助纪检部门做好直属机关纪律查检工作和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工作,按权属处理直属机关党员违纪事项。
(五) 督促查检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和健全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 组织县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协助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七) 检查县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费。
(八) 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石碌镇大坡孔车村委会
第二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金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
第三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3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9.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9.3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129.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万元、教育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7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5万元,主要是活动多经费跟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49万元,占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1.73万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8.22元,占6%,教育支出10.00万元,占8%,农林水支出2.7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4.99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71千元,主要是活动多经费跟着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是项目明细化,导致预算相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开展机关工委发展新党员培训和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大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项)2021年预算数为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4元,主要是活动多经费相对增加。
5.卫生健康(类)人大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5元,主要是工资相对增加,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也相对增加。
6.卫生健康(类)人大事务(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85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万元,主要是工资相对增加,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也相对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元,主要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纳入预算。
8.住房保障(类)人大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2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8元,主要是工资相对增,所以住房公积金也相对增加。
三、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8万元、津贴补贴34.05元、奖金2.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
公用经费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四、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五、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它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县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29.33万元。
七、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收入预算129.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00%;专项收入0.00万元,占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主要是活动增加,经费相对增加。
八、关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支出预算12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3万元,占81%;项目支出25.2万元,占1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是活动多经费跟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石碌镇大坡孔车村委会(罗列下属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7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千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公共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千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直属机关工委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