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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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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评估评审及专家论证等工作。
(四)负责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县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
(六)负责对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上级垂直管理部门或派出机构、县公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以及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七)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及落实推行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九)负责指导、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本级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后勤、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及党务工作;承担督办、议案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信访、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效能监督室。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考核;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管理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培训、法律政策咨询答复等工作。
(三)立项规划审批室。负责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及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四)工程建设审批室。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人防工程、商品房预售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企业资质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五)农林水利审批室。负责权限范围内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渔业及水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六)交通环保审批室。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管理及生态环境等领城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承接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七)社会事务审批室。负责权限范围内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出版、民族宗教、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街接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2.8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92.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92.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92.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2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9.4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设立下属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评审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24万元,占86.68%;外交(类)支出0元;教育(类)支出0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3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2.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设立下属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评审项目增加
三、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四、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单位)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我部门(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492.88万元。
七、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492.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492.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9.4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设立下属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评审项目增加
八、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49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8万元,占38.24%;项目支出304.4万元,占61.7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9.4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设立下属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评审项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2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4.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或单位)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92.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