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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财政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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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2年预算调整草案说明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以及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债额度及项目的通知》(琼财预〔2022〕343号),省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债额度5800万元。此资金按《预算法》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并进行预算调整。
二、2022年预算调整的内容
对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
2022年不进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
1、收入方面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新增债券收入)5800万元。
2、支出方面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00万元。项目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二纵路项目5800万元。
2022年,我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0980万元,调增收入0万元,调减收入0万元,经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098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2022年,我县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2291万元,调增收入5800万元,调减收入0万元,经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8091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2291万元,调增支出5800万元,调减支出0万元,经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809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2022年,我县预算总收入为493271万元,调增收入5800万元,调减收入0万元,调增减相抵后预算总收入数为499071万元;年初总支出为493271万元,调增支出5800万元,调减支出0万元,调增减相抵后预算总支出为499071万元,收支平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债额度及项目的通知》(琼财预〔2022〕343号),2022年新增专项债资金应于2022年8月底前支出完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预拨经费和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的通知》(琼财库〔2018〕1022号)有关预拨经费范围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安排的2022年地债项目,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可在县政府批准安排的额度内进行预拨,待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后再进行冲抵。为加快地债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2年6月15日,县财政局按上述规定已为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二纵路项目预拨2500万元,已形成支出2497万元。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