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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0-26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昌府201789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推行

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7〕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的技术方法,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降低制度性和技术性交易成本,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各乡镇政府和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全面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按照“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全程网办模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打造互联互通、资源互认的一体化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网上通办”。2018年底,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原则上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80%。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实施范围

各乡镇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权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17年10月)。各乡镇政府和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全面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推出批试点事项,上线运行。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底)。抓好我县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工作,分三批实施。第一批:2017年底实现3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第二批:2018年6月底实现7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第三批: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原则上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80%。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完善“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改进薄弱环节,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各乡镇、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确定可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中确需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都应当纳入“不见面审批”。编制“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包括审批和公共服务),由政府(或审改办)分三批统一对外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编码化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县法制办

(二)制定实施计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将全面梳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分批落实,确保2017年底实现30%以上、2018年6月底实现70%、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并将分批实施的事项清单对外公布的同时审改办,纳入全省“一张审批网”。

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

配合单位:政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

(三)推进全程网办。推进“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的全程网办+快递送达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

)完善网站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全流程互联网办理模式,开辟“不见面审批”专栏,统一上网入口,信息发布,公众互动交流等功能设置,增加用户体验。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

)推进公安行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将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牵头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政务中心

    (六)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优势,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逐步实施无纸全程“不见面”电子化登记。

牵头单位:工商局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中心。

)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优化职业资格审批流程,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提升服务能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务中心。

)推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邮政快递送达实施方案》,推行审批结果“一窗口”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邮政管理

配合单位:政务中心。

五、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人、保障措施等,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抓好“不见面审批”工作落实,协调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不见面审批”系统在各乡镇、各部门应用的相关培训费用;昌江质监局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社保、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主动研究推动“不见面审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乡镇、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将“不见面审批”改革列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制度,政府督查室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工作,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政府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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