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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6-10-31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昌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信息产业、信息化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产业和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和扶持工业、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报告和预测、预警其运行情况;平衡调控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煤、 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协调全县工业经济运行, 跟踪监测重点企业生产。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自 然灾害所需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 三)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投资分析,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县工业(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和信息化项目 审批工作。负责科技外事与合作的审定工作;

( 四)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中央和省财政投资相关项目、省和县重点年度工业、信息产业、科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中小企业项目的综合管理,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 技术创新科技投资项目。

( 五)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实施计划,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 六)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各项中小微企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相关行业发展和管理, 指导规范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 七) 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再生能源的规划、政策措施工作;牵头协调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推动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系统工程、绿色照明和改造工程建设;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审查;负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 八)组织协调全县原材料、消费品、信息产业、国防工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和重点工程有关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创新和国产化。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组织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 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 培育和促进本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工业发展;

( 九)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 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省国防科技工业的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省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重要事项的协调服务;指导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 十)负责全县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负责全县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项目备案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化项目 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 协调推进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

(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 改建、 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等信息化工程监督、 项目验收、 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全县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负责维护本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化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对信息服务市场、信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 十二)负责全县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配合省工信厅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协调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 十三)负责全县产业园区的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园区的政策落实;培育和促进本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承办上级和县政府交办的园区相关工作。

(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并衔接好国家、省、县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组织协调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推动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 十五) 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各类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推荐县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成果示范。

( 十六)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节能、 知识产权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 十七)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 十八)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 十九)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办公室、工业经济股、中小企业股、信息化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科技综合股、知识产权管理股和下属机构县党政信息中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610.53万元,支出总计2610.53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9.23万元,增长15.29%。

(二)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3表收入决算表)
    本年收入合计180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8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02%。

(三)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本年支出合计222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8万元,占8.99%;项目支出2022.66万元,占91%。

(四)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98.76万元。

(五)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9%。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0.64万元,增长41.08%。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9.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43万元,占81.84%;科学技术(类)支出1116.15万元,占52.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24万元,占21.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28万元,占1.24%;节能环保(类)支出2万元,占0.09%;城乡社区(类)支出15万元,占0.7%;农林水(类)支出66.13,占3.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35,占11.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20,占0.43%;住房保障支出12.36,占0.58%。

(六)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预算数由预算部门填,决算数取自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54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 17.05万元,增长12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69万元,增长13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增加1.36万元,增长70.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差下乡次数增加。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物价提高,接待人次增加。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共接待340人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接待。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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