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
昌江黎族自治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2月26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符合我县实际,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县委的领导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汇聚起人民群众无穷的智慧和磅礴的力量,改革创新,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携手圆梦,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