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有妨碍机动车驾驶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辖区道路实际,现将启用新增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抓拍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
二、通行在以上公路的车辆存在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将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和处罚。
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设备于2024年8月28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进行驾驶,特此通告。
昌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