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CJ2024WL020号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CJ2024WL020号地块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乌烈镇乌烈村第(一、二、四至六、十、十三、十五、十六、十八至二十七、三十、三十一、三十八、三十九、五十六至五十八、六十至六十七)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乌烈镇峨港村第(九、十八、二十七、二十九、四十六)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乌烈镇峨沟村第(三、四)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乌烈镇白石村第(一、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7日。
四、工作安排
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3)
附件2:CJ2024WL020号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