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共计1项)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
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