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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政府办 | 发文机关: 昌江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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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
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
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均预期寿 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琼府〔2022〕21号)精神,深入开展我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昌江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紧紧围绕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战略定位,聚焦影响全县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生命周期进行健康管理,全面构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行动目标
到2023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安全保障能力和重点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到2025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维护、促进和保障,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
昌江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主要工作目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数据 |
2023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1.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9.05 |
80 |
81 |
2.婴儿死亡率 |
|
4.74 |
≤3.8 |
≤3.5 |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5.28 |
≤5.6 |
≤5.5 |
4.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15.01 |
≤13 |
≤10 |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13.41 (2019年) |
≤13.2 |
≤13 |
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17.6 |
≥25 |
≥30 |
7.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90.4 (2019年) |
≥92 |
≥94 |
8.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99.4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9.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90 |
≥93.3略有提升 |
≥95 |
10.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98 |
≥98.5 |
≥98.5 |
1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
/10万 |
6.52 |
年均下降5 |
年均下降5 |
12.中小学生溺亡率 |
/10万 |
3.61 (2021年) |
年均下降8 |
年均下降8 |
三、行动内容
(一)高血压防治行动
1.推进高血压早诊早治。倡导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控制危险因素。规范高血压健康体检,开展高血压社区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 共管策略,开展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导。落实高血压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2.强化协同救治网络。建立高血压防治中心,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团队,为辖区高血压患者提供生活方式干预和个性化治疗等规范服务,由县医疗集团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畅通与上级医院转诊机制,持续完善县医疗集团胸痛和卒中中心建设,开通县医疗集团和基层医疗单位的远程诊疗等服务工作。
3.加强社会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在全县重点公共场所和所有中小学安装AED。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考核通过后给予发证,确保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AED的使用操作。提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购买AED设备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根据实际情况配备AED设备,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急救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工伤预防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
(二)糖尿病防治行动
4.加强糖尿病防治全民教育。开展多样化糖尿病防治宣传, 充分利用每年“联合国糖尿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糖尿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鼓励组建由医疗卫生机构主导的“2+3”疾病防治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小组,提升家庭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居民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并重点关注糖尿病前期人群。5.落实糖尿病早筛早诊早干预策略。建立基层联动管理机制,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明确镇(区)、村(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管理责任,实施基层“2+3”疾病联动管理机制。由各乡镇政府、村(居)负责组织发动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疾病预防、初步筛查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工作,做实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通过“互联网+服务”等形式开展糖尿病管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35岁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率≥85%。
(三)肝癌防治行动
6.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阻断。继续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 接种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出生后无禁忌症的应在24小时内完成第1针接种。采取有效措施,对住院分娩的产妇进行乙肝两对半筛查,对携带HBsAg的孕妇所生新生儿开展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提高母婴传播阻断率。开展非免疫规划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乙肝疫苗预防接种。
7.加强肝癌致病因素防控。加大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监测,加大无证小酒坊查处力度,加强果酒等酒类质量抽检和监管。按照省级下达的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继续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的采样监测工作,做到乡镇监测覆盖率100%,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供水末端水质的新污染物监测和管控。开展食物肝癌致病因素宣传教育。
8.推进肝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加大重点人群干预,将病毒性 肝炎防治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内容,落实高危、易感等重点人 群综合管理措施。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病毒性肝炎院内感染预 防控制措施。鼓励支持18岁以上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开展18岁以上人群肝炎病毒感染标志筛查,筛查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乙肝慢性患者治疗管理,提高规范抗病毒治疗可及性。
(四)妇幼健康救治行动
9.强化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管理。夯实孕产妇及儿童保健、产科、新生儿科和基层网底;加强对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务人员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妇产科、儿科医生参加省级举办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演练;建立“婚育一站式”平台,配置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进行服务,做好高危地中海贫血对象跟踪随访、产前诊断;加强各涉及孕早期检查医院的信息共享,对地中海贫血基因异常夫妇及时登记、及时备案,及时防治。
10.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加大HPV(人乳头瘤病毒)疫 苗接种、“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普及HPV疫苗接种重要意义,开展全县适龄女生接种HPV疫苗工作,有效降低全县宫颈癌发生率,提升女性健康水平。加强基层“两癌”筛查,做好随访工作,做好初步筛查诊断和转诊工作。
(五)意外伤害防控行动
11.加强全社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心理 健康、安全意识和心肺复苏技能教育。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良 好驾驶习惯养成,严格驾驶人资格培训、考试及日常管理。大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技能和救护能力。建立“家庭—社区—社会”联动监管机制,健全社区照护服务,避免未成年人无人监管时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
12.完善安全管理干预机制。将溺水安全管理与河长制、湖 长制有机结合。加强水库、水利沟、水塘及滨海旅游景区游乐场、浴场、潜水点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泳池建设经营管理,按比例配备具有心肺复苏技能等抢救技能的救生员。完善学校、农村路段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警校联动,开展校车违法行为整治,建立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加大无证驾驶、不足龄驾驶、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对高层建筑、海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设置防护栏、安全网、警示标语以及监控设备。限制高毒性农药销售,规范获取农药或安眠类药品的途径。
13.建立应急救援和舆论监管机制。建设集成整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溺水、交通事故信息,逐项倒查事故责任情况,持续提升救援能力。建立意外伤害事件舆情监管、预警、发布及处置机制,明晰报道原则和报道失范评判标准。
(六)优良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14.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定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消耗的控制性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5.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建设。以全健康理念,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
16.完善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将健康理念和健康要素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安全饮水保障,按照省级下达的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继续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的采样监测工作,做到乡镇监测覆盖率100%。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完善社区健康设施配备。
(七)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17.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完善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科大楼、发热门诊大楼、重症ICU改造病房等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优化感染科室设置。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完善全县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各乡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机制,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教育。
1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医共体建设,提升重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化招聘流程,放宽招聘条件,吸引人才下基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走出去”的学习方式,有计划分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跟班学习,提升医技水平。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医学耗材和药品,降低耗材和药品的价格。加大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检验的督查,进一步控制药占比、耗占比和不合理检查检验的增长。
19.强化健康保障体系。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三年安排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住院服务DIP付费。监督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协助加大宣传参保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贯彻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
20.建立“2+3”疾病“预防—诊治—管理”一体化的医防融合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加大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加大筛查力度,实施重点人群、大众人群“应查尽查”策略,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及“2+3”疑似病人“诊断全覆盖”策略,提高诊断率。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督促患者“应治尽治”,开展治疗前评估,确定治疗方案,科学规范使用治疗药物,提供医学随访等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县医疗集团与基层医院结合实际加强设施设备和药物配备,强化5G远程诊疗设备使用,充分利用医共体、上级医疗资源下沉和信息手段支撑,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规范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八)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行动
21.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2.推进农产品生产全程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污染物进入农田。严控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建立基地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
(九)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23.强化健康理念。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机制,宣传普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形成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场所创建,结合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统筹做好健康促进的规划、实施及评估等工作,打造一批特色健康促进村。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急救知识等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活动。协调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疾病防治与健康知识宣教、竞赛等活动。
24.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海南传统体育活动。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与评价。促进全民健身和体医融合,推行科学健身指南和运动处方,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25.推进合理膳食和控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和干预,制定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标准,加大控烟宣传力度,依法推进无烟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及医疗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戒烟服务,稳步降低人群吸烟率。推动禁烟场所控烟立法和监督执法,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康昌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 按照《昌江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明确的行动目标、指标和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 大合力。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 供给。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全县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 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健康昌江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昌江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定期监测评估。探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监测评估体系,对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进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完成时序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