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县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县认真贯彻《条例》,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多管齐下,完善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强化管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2016〕92号)精神,大力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7415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021条,涉及8个乡镇、37个县政府直属部门。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3394条。在权责清单方面,我县共有37个单位公开了权力清单共2193条。
一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切的涉农财政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的热点问题,公开信息496条。
二是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政府采购261条,市场监管信息191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14条。
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工作。2016年县“两会”以来,共收到交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128件和县政协提案70件,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部建议提案已按时答复了代表、委员。
四是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项目建设信息114条,民生建设5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级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9宗,均予以维持;本级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5宗,3宗撤销原行政行为,1宗行政协调,1宗未结。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县政府本级、县政府部门及各乡镇行政应诉案件102件,其中,县政府本级44件,县政府部门及各乡镇58件。一审已结102件;已结案件中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81件,撤诉3件,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18件。行政诉讼纠纷中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维持率83%,败诉率17%。
六、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完善发布体系。我县规定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提交工作,每天监测办公内网发布的信息,凡是标识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必须公开。对动态、要闻类信息,各单位信息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规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都要配备信息管理员,为提高网站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同时,还通过电脑远程、面对面等方式,对个别业务进行指导。
三是增强技术保障能力。做好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7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进更新和充实内容,保证页面质量;做好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