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昌江县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信息公开要点》有关要求,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5388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460条,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3892条。
1.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县按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县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15年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其中财政预决算379条,专项经费37条,三公经费168条、采购和招投标信息153条。
2.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检查行动动态信息、向市民公开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提高监管透明度。2015年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关于环境保护的信息43条,公共卫生信息3条,安全生产信息7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3条,物价消费信息3条。
3.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工作。2015年,新增公开建议提案213条,累计公开426条。
4.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项目招投标信息135条,重点项目审批信息3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4件,被被依法纠错数6件,其他情形数3件;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9宗,其中胜诉7宗,败诉20宗,其他情形数2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少数部门单位无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了解和研究,业务能力不强。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单位、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十分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还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